|
5月31日《東方早報》報道,5月30日,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召開會議,會議決定從今年開始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,地方試行的時間、范圍和步驟由各地政府決定。國企專家解釋說,按照通俗的說法,即政府作為股東,對國有企業的利潤提取分紅和進行再分配。
歷經多年發展,國企已經逐步成長壯大,已經有能力對國家進行反哺。據財政部數據,2006年,全國國有企業實現利潤1.1萬億元,其中中央企業實現利潤達7700億元。據財政部研究機構估算,2007年中央企業的收益將超過8000億元;如果加上地方國有企業利潤,規模將超過1.2萬億元。此時分紅,可謂順勢而出。圍繞國企分紅,輿論給予了持續的關注,但是,在肯定的同時,我們必須明晰:國企分紅,紅利到底分給誰?
據報道,紅利將重點支向兩個領域,一是對重要企業“要保”,補充資本金;二是解決一些困難企業的退出成本。由此可見,國企分紅還是在國企大框架里流動。雖然說這一分紅方式自有其意義,但應該承認,這與民眾希冀的“讓普通百姓分享”有相當大的距離。
早在去年,就有專家表示,國企分紅“應讓普通百姓分享”。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宋國青認為:“國企分紅最重要的是必須讓錢分到個人手里,將這部分紅利通過‘減稅’等途徑惠及民眾,讓普通百姓分享到國企分紅成果。”國企改制問題專家、上海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汪亮則表示:國企上繳紅利的投向首先應該是資金缺口巨大的義務教育領域,其中應重點投入農村的義務教育;其次則是公共醫療衛生領域,重點是給予弱勢群體支持;然后是用于新農村建設。另外,也有觀點認為,國資收益至少應該填充全民社保等賬戶。
“應該”投向的領域,有可能成為“空白”。對于這種國企分紅方式,相信公眾是難言滿意的。誠然,國企從不分紅到分紅是一個進步,但是,如果能從在國企系統內部分紅到面向普通百姓分紅,那豈不是一個更大的進步?只有這樣,國企的形象才會豐滿,國企才會真正成為具有現代責任內涵的企業。
國企是國家的企業,公眾是它的投資人。因此,國企分紅不只是一個經濟問題,更是國企的責任,這也是對現代企業的要求。因此,在民眾的期望面前,國企分紅應該面向普通百姓。即使說,因為國企自身存在的問題,目前還不可能完全面向普通公眾,那也應該設定一個時間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