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,煙臺蓬萊市工商局接群眾舉報,張某紅經營的食品店內有人從事傳銷。
經查,張某霞(另案處理)在張某紅經營的食品店內,以投資為名,介紹他人購買美國無限通刷廣告網站的339美元“標準包”或425美元的“經典包”并取得會員資格,按推薦發(fā)展的人員數(shù)量領取報酬及靜態(tài)獎勵。張某紅為張某霞從事傳銷活動無償提供上網及報單匯總場所,其行為構成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,工商機關依法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【更多新聞,請下載"山東24小時"新聞客戶端或訂閱山東手機報】
【山東手機報訂閱:移動/聯(lián)通/電信用戶分別發(fā)送短信SD到10658000/106558000678/106597009】
相關新聞




















